中華民國國際民俗舞蹈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Folkdance Association
團體會員的權益與義務
團體會員義務:
《章程第七條》 本會申請團體會員資格如下:
團體會員: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。
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三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經理事會通過,並繳納會費。
《章程第三十條》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:
入會費及年費:團體會員入會費新台幣壹仟元,團體會員年費新台幣叁仟元。
於團體會員入會時繳納。
◎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,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
團體會員權益:
1. 會員大會中,會員代表得行使等同個人會員之相關權益。
2. 會員代表享有會員專屬資訊服務。
3. 每年獲協會最新一輯推廣教材乙份(含CD、DVD、舞步說明電子檔)。
4. 每年獲贈抵用券共6張,可作為參加各相關合作營隊使用。
5. 可獲得本會發行,24頁以上一年兩期電子雙季刊寄送。
6. 本會補助年度入會(續會)之團體
請填妥入會申請書,表單連結: https://forms.gle/gtvh7A2YSEyu1u8D6
匯款銀行:中國信託(822)西松分行,帳號:679540004405,
戶名:中華民國國際民俗舞蹈協會
或有任何會務事宜,請聯絡本會財務組李彥卿(行動0920056393)。
或以E-mail寄協會信箱